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在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刚刚出台的重要时刻,2017年12月6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联手成立“盈科(上海)律师调解工作室”,这是上海首家律师调解对接法院诉调中心工作室。
2017年12月16日,静安区人民法院指派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主持调解屠女士与黄先生、黄女士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之后盈科律所将该案交由婚姻家事部门主任傅明霞律师全权负责主持调解工作,傅明霞律师接手本案后,认真核查案件事实、证据,事先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并与双方当事人商定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在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调解。
2017年12月29日9时30分,由傅明霞律师主持调解、胡珺律师协助调解,伊沁梅律师担任调解记录,对本案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通过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向当事人了解案件基本事实以及双方对争议解决的方案,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予以明确调解思路,最终在傅明霞律师、胡珺律师耐心细致的沟通和调解下,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当场签订调解笔录,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静安区人民法院会以简易格式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
本案系成立盈科(上海)律师调解室后由律师主持调解的首个案件,在婚姻家事部法律事务部主任傅明霞律师、副主任胡珺律师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均得到满意的结果,且本案自傅明霞律师接手至结案,仅用时不到半个月。
盈科(上海)律师调解室的成立,不仅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还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对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的圆满调解成功,为盈科(上海)律师调解室的调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开端,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今后会进一步加大调解的力度和影响力,承接更多的家事调解案件,给更多的当事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盈科(上海)律师调解室的成立体现了盈科律师的责任和担当,通过引导当事人接受调解,扩大调解成效,多元化的解决矛盾,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和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起到积极的作用,也为国家和社会和谐与稳定贡献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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